當時我攤開所收到的三份 offer ,首先,從 Brand name 的方面思考,眾所皆知 U Chicago(芝加哥大學)是經濟學方面非常權威性的指標學校,卻不一定是 Fintech 領域非常知名的學校,而 CMU(卡內基美隆大學)也同樣是 Computer Science 以及 Information Technology 的指標性學校,不過就 Fintech 相關的學術發表以及新創資源, Berkeley 在 Branding 這一個評分項目會列於我名單的首位。
再者,地理位置上芝加哥距離矽谷或是紐約等新創產業的聚落較遙遠,所以對於創業的發展相對其他兩間學校來講較有侷限性,而同樣錄取的另外兩間學校 CMU Silicon Valley (NASA 注資成立的新校區,位在矽谷中心) 以及 UC Berkeley (距離舊金山 20 分鐘車程、距離矽谷50分鐘車程) 都擁有更好的地理位置及資源。
最後,因為在 Berkeley 四個月的訪問學者經驗,其實對於當地的區塊鏈產業或是新創社群都擁有一定的人脈連結,不過由於4個月的時間真的太短還有許多的資源來不及把握,因此選擇 Berkeley 也是希望可以保留原有的校內、當地人脈並繼續延續新的資源開發,將新舊的資源、資源可以有所結合,而做出最後的決定。